企业在签署电子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电子签名技术的成熟,使用电子签名在各行业得到广泛的应用,其中主要的场景便是电子合同,这几年,由于疫情的影响,电子合同应用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但也由于纸质合同的约定俗成,电子合同一方面成为市场刚需,一方面又受到不少企业的观望以及质疑。
根据《民法典》中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即法律认可电子合同的书面形式。
国家人社部早在2020年3月就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此同时,国家各级部门以及地方政府也在积极鼓励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
因此,不管是法律层面还是国家政策层面,都认可并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应用。
目前,市面上有较多对于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的相关知识普及,在提供正确认知的同时也出现不少误导的知识,比如“自制电子印章、个人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可以通过邮件、社交工具传输电子合同文件进行签字盖章”等。
事实上,企业在签署电子合同时,主要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否使用了符合法律规定的可靠电子签名;二是否使用了电子合同订立系统签署以及第三方服务商存储。
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可靠电子签名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且满足“真实身份、真实意愿、原文未改、签名未改”的条件。因此,可靠电子签名使其身份不可抵赖,签名真实有效。
通过电子合同订立系统才能确保电子合同签约过程的公正性及结果的有效性。通常电子合同订立系统服务商,通过对接公安、司法、法院、工商、仲裁、公证、CA等机构,通过数字签名、区块链、时间戳、加密传输、哈希算法等技术,保全签约过程的证据链,保障电子合同文件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