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称铁岭“抵制抖音倡议书”系百度员工安排 双方屡次发生冲突!
2020-12-21今日热门
12月19日,抖音官方发表了《关于百度员工假冒家长在学校张贴"大字报"诋毁抖音的说明》。
12月19日,抖音官方发表了《关于百度员工假冒家长在学校张贴"大字报"诋毁抖音的说明》。
抖音称,2019年8月互联网出现了大量批评抖音的文章,文章截图显示铁岭调兵山市三小、九小门口张贴了一份"抵制抖音倡议书"(以下简称"大字报"),"大字报"中家长称孩子因沉迷抖音出现了视力下降、学业成绩下降、上万元打赏主播的现象。
经调查,"大字报"为百度员工宋某安排张贴。法院审理,认定百度公司的行为明显不当,属于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要求百度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雷达财经梳理发现,双方公司因不正当竞争为由的立案事件并非只有此次,双方互为原被告,还包括商业诋毁纠纷等相关案件。
抖音因"大字报"起诉百度不正当竞争!
12月19日,抖音对媒体报道百度"打头办"员工假冒家长在小学张贴"大字报"诋毁抖音一案进行公开说明。
据抖音介绍,事件起源于2019年8月6日,互联网出现了大量批评抖音的文章,此类文章共同引用了一张微博截图,该截图中显示,铁岭调兵山市三小、九小门口各出现了一份"大字报"。"大字报"中一名自称本校学生家长表示因孩子沉迷抖音,导致视力下降、学习成绩下降,甚至出现花费上万元打赏抖音主播的情况。
与此同时,抖音合作伙伴和客户将"大字报"相关批评文章转给抖音员工并询问情况,表示此类负面新闻会影响双方合作。
为了与张贴"大字报"家长取得联系,确定张贴者消息,抖音进行实地调查。最终确定为两名40岁左右、本地口音的妇女于7月下旬张贴。
此外相关文章在百度APP上被人为热推,百度APP内专门就"大字报"设置了"互动投票"。抖音在2017年年底了解到,百度在内部设立了一个"内容生态市场部",该部门负责人由百度大公关体系的负责人(总经理)兼任,虽经不断演化,但以打击竞争对手为主要目的,业内戏称为"打头办"(打击今日头条办公室)。
"大字报"事件一个月后,抖音公证了网络上的一系列的"稿件"以及百度APP上对此虚假事件大肆传播的情况,并咨询了律师。9月,抖音正式向铁岭市公安局报警。
最终调查显示,"大字报"为百度员工宋某安排张贴。宋某当时为百度在职员工,向百度"打头办"负责人汇报。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百度公司的行为明显不当,属于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要求百度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抖音最后在文章中呼吁同行,进行有"度"的商业竞争,以良性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双方发生多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雷达财经注意到,双方公司因不正当竞争为由的立案事件并非只有此次,双方互为原被告,还包括商业诋毁纠纷等相关案件。审理程序发生在今年的立案件数为7件。
2020年1月5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三条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案由的开庭公告,原告都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同时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三个案件的案号为(2019)京0108民初31695号、(2019)京0108民初31705号、(2019)京0108民初31694号。
7月2日,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零。相关案件分别由2018年12月26日公布一审民事判决书、2020年2月24日公布二审民事判决书。
此次案件原告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商业诋毁。一审裁判被告立即停止在"百度网"及"百度"APP的IOS版客户端中公开传播《碰瓷、卖惨,今日头条正在发动第二次"3Q"大战》专题栏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分别于7月6日发布了一篇,7月30日发布了两篇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案由的民事裁定书。(2020)京0108民初5607号、(2020)京0108民初7053号、(2020)京0108民初7054号三次案件的原告均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被告均包含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案件最终以原告撤诉为结果。
抖音称,2019年8月互联网出现了大量批评抖音的文章,文章截图显示铁岭调兵山市三小、九小门口张贴了一份"抵制抖音倡议书"(以下简称"大字报"),"大字报"中家长称孩子因沉迷抖音出现了视力下降、学业成绩下降、上万元打赏主播的现象。
经调查,"大字报"为百度员工宋某安排张贴。法院审理,认定百度公司的行为明显不当,属于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要求百度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雷达财经梳理发现,双方公司因不正当竞争为由的立案事件并非只有此次,双方互为原被告,还包括商业诋毁纠纷等相关案件。
抖音因"大字报"起诉百度不正当竞争!
12月19日,抖音对媒体报道百度"打头办"员工假冒家长在小学张贴"大字报"诋毁抖音一案进行公开说明。
据抖音介绍,事件起源于2019年8月6日,互联网出现了大量批评抖音的文章,此类文章共同引用了一张微博截图,该截图中显示,铁岭调兵山市三小、九小门口各出现了一份"大字报"。"大字报"中一名自称本校学生家长表示因孩子沉迷抖音,导致视力下降、学习成绩下降,甚至出现花费上万元打赏抖音主播的情况。
与此同时,抖音合作伙伴和客户将"大字报"相关批评文章转给抖音员工并询问情况,表示此类负面新闻会影响双方合作。
为了与张贴"大字报"家长取得联系,确定张贴者消息,抖音进行实地调查。最终确定为两名40岁左右、本地口音的妇女于7月下旬张贴。
此外相关文章在百度APP上被人为热推,百度APP内专门就"大字报"设置了"互动投票"。抖音在2017年年底了解到,百度在内部设立了一个"内容生态市场部",该部门负责人由百度大公关体系的负责人(总经理)兼任,虽经不断演化,但以打击竞争对手为主要目的,业内戏称为"打头办"(打击今日头条办公室)。
"大字报"事件一个月后,抖音公证了网络上的一系列的"稿件"以及百度APP上对此虚假事件大肆传播的情况,并咨询了律师。9月,抖音正式向铁岭市公安局报警。
最终调查显示,"大字报"为百度员工宋某安排张贴。宋某当时为百度在职员工,向百度"打头办"负责人汇报。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百度公司的行为明显不当,属于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要求百度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抖音最后在文章中呼吁同行,进行有"度"的商业竞争,以良性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双方发生多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雷达财经注意到,双方公司因不正当竞争为由的立案事件并非只有此次,双方互为原被告,还包括商业诋毁纠纷等相关案件。审理程序发生在今年的立案件数为7件。
2020年1月5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三条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案由的开庭公告,原告都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同时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三个案件的案号为(2019)京0108民初31695号、(2019)京0108民初31705号、(2019)京0108民初31694号。
7月2日,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零。相关案件分别由2018年12月26日公布一审民事判决书、2020年2月24日公布二审民事判决书。
此次案件原告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商业诋毁。一审裁判被告立即停止在"百度网"及"百度"APP的IOS版客户端中公开传播《碰瓷、卖惨,今日头条正在发动第二次"3Q"大战》专题栏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分别于7月6日发布了一篇,7月30日发布了两篇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案由的民事裁定书。(2020)京0108民初5607号、(2020)京0108民初7053号、(2020)京0108民初7054号三次案件的原告均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被告均包含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案件最终以原告撤诉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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