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微信小店带货账号体系的公告
为塑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提升用户消费体验,随着微信小店上线,平台现同步推出微信小店带货账号体系。微信小店商家可以通过关联视频号账号和公众号账号,丰富带货渠道。具体如下:
一、关联账号
1.1 关联方式
微信小店商家可通过【微信小店后台-店铺管理-关联账号】向视频号账号、公众号账号发起关联邀请。视频号账号超级管理员,公众号账号超级管理员同意邀请后,账号关联成功。
1.2 关联账号数量
(1)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微信小店店铺,关联账号数量为视频号和公众号各1个;
(2)主体为企业的微信小店店铺,关联账号数量为视频号和公众号各5个;若微信小店店铺开店满30天,且近30天内DSR均大于等于4.6分,关联账号数量可提升至视频号和公众号各10个。
(3)一个视频号账号只能关联一个微信小店或视频号小店(共一个),一个公众号账号只能关联一个微信小店。
注:
(1)公众号的关联范围包含服务号和订阅号。
(2)若微信小店商家邀请“达人带货”身份的视频号账号成为关联账号,当该视频号账号绑定的微信号与该微信小店商家超级管理员微信号一致时,可保留“达人带货”身份。
(3)若微信小店店铺或其关联账号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系统将解绑该店铺的所有关联账号,保留视频号和公众号各一个关联账号的空白位。
1.3 关联账号展示
(1)微信小店商家可在所有关联账号中选择一个作为店铺的对外展示账号,该账号将展示在小店的主页。对于从视频号小店升级为微信小店的商家,原视频号小店的“商家账号”将默认设置为对外展示账号。
(2)微信小店的所有关联账号主页将展示该小店的橱窗入口。
1.4 关联解除
微信小店商家可单方面解除关联,无需关联账号确认。
视频号账号、公众号账号在建立关联后7天内可单方面解除关联,无需商家确认;在建立关联7天后,发起解除需商家确认,若商家在关联账号发起解除申请后10天内未确认也未拒绝,关联将自动解除。若商家拒绝,则关联解除申请无效。
二、视频号账号带货方式身份
升级后的视频号账号带货方式分为“店铺自营”、“达人带货”,用户可根据自身货源、所需功能、拥有资质来选择合适的带货方式身份。
2.1 店铺自营
选择【店铺自营】方式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需要接受微信小店的关联邀请并同意成为其关联账号。
(2)账号的经营活动需围绕关联的微信小店进行,包括通过视频号橱窗展示关联微信小店销售的商品信息、通过直播和短视频分享关联微信小店销售的商品的信息等。
2.2 达人带货
选择【达人带货】方式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是使用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通过视频号橱窗、直播/短视频等形式展示商品的信息的视频号用户。
(2)账号的经营活动大部分是为其他微信小店用户提供推广服务,根据平台规则,获得达人佣金。
2.3 带货方式对比
带货方式 |
店铺自营 |
达人带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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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小店的对外展示账号 |
非微信小店的对外展示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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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
主要售卖关联小店自营的商品 |
主要为其他小店带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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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带第三方商品 |
1、主要售卖关联小店自营商品 2、可带5件第三方商品 |
1、不限制第三方商品数量; 2、也支持关联小店(仅限超管为同一微信号),售卖小店自营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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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营销能力 |
可使用商家优惠券/闪购等营销能力 |
不可使用商家优惠券/闪购等营销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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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货粉丝数要求 |
(1)橱窗带货:无粉丝数限制 (2)短视频带货:无粉丝数限制 (3)直播带货:无粉丝数限制 |
(2)短视频带货:需超过1000有效粉丝 (3)直播带货:无粉丝数限制 |
(1)橱窗带货:无粉丝数限制 (2)短视频带货:需超过1000有效粉丝 (3)直播带货:需超过100有效粉丝 |
保证金 |
无需缴纳橱窗基础保证金 |
需缴纳橱窗基础保证金 |
需缴纳橱窗基础保证金 |
2.4 身份选择
(1)2024年8月26日起新开通视频号橱窗功能的用户(新增用户),在首次带货前需选择“店铺自营”或“达人带货”的身份。
(2)每个视频号账号在365个自然日内有 2 次切换身份的机会。在“店铺自营”与“达人带货”身份之间进行切换,或作为“店铺自营”账号换绑微信小店均属于身份切换的范围。新增用户首次选择身份不计入上述2次切换身份的机会。
(3)2024年8月25日前已经开通视频号橱窗功能的用户(存量用户),若已经作为“商家账号”或“授权号”与视频号小店进行绑定,当其绑定的视频号小店升级为微信小店后,该存量用户带货身份将自动升级为“店铺自营”(不计入上述2次切换身份的机会),并保留与该店铺的绑定关系(微信小店店铺关联账号数量可因此暂时突破上限,突破上限的情况下无法新增关联视频号)。其中原“商家账号”升级后将默认作为微信小店店铺的对外展示账号。
(4)原“达人号”身份的存量用户将自动升级为新体系下的“达人带货”身份(不计入上述2次切换身份的机会)。
注:
公众号账号暂不区分带货方式身份。公众号账号接受微信小店商家关联邀请后,公众号主页即可展示相应小店橱窗入口,公众号文章内可插入相应小店店铺的商品卡。每个公众号账号在365个自然日内有 2 次切换关联微信小店的机会。
2.5 过渡期
暂未与微信小店进行关联的存量“商家账号”、“授权号”身份视频号账号,仍按《微信视频号带货账号体系》、《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管理。
已选择或转换为“店铺自营”、“达人带货”身份的视频号账号,需遵守《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新版)》。
三、常见问题
Q1:切换带货方式对橱窗评分有影响吗?
根据带货方式变化评分类型,“店铺自营”身份的视频号账号显示【店铺评分】,“达人带货”身份的视频号账号显示【带货评分】。具体评分计算公式可参考:《【商家指南】视频号橱窗评分DSR教程》
Q2:切换【达人带货】方式后,已发放的【优惠券】仍在生效?
【达人带货】不可使用优惠券等营销能力,切换带货方式前已经发放并且被用户领取的优惠券,用户可以继续使用,到期后自动失效。
Q3:新体系对原来的带货身份会有什么影响?
视频号小店升级为微信小店后,该店铺绑定的原商家账号会升级为在微信小店对外展示的店铺自营账号;原授权号会升级为非对外展示的店铺自营账号。原达人号将自动升级为“达人带货”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