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体变更认证介绍
一、主体变更认证简介
当企业因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注销,或运营变更等情况,无法继续使用原主体(即目前的认证主体,以下统称“旧主体”)续期认证时,可申请「企业主体变更认证」,变更新的认证主体(以下统称“新主体”)。提交变更认证并审核通过后,企业的认证主体信息 (包括企业全称、对外简称、工商注册信息等) 将更新展示。
主体变更的唯一判断依据,是工商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注意: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发生变化,仅变更了企业全称、法定代表人等工商信息,则不属于主体变更。企业可通过重新认证提交最新资质来更新工商信息,无需申请主体变更。认证流程参见:企业微信认证介绍
●适用场景:
1、旧认证主体即将注销或已注销,需要更换新主体认证。包括以下场景: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或被宣告破产而注销;
2、旧主体因业务运营调整需要更换新主体,且新旧双方存在股权关联,包括以下场景:双方属于同一法定代表人、控股母子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与子公司或再下级子公司的关系、总分公司关系或同一总公司下的分公司与分公司间的关系。
●变更效果:交认证并审核通过后,企业主体信息(包含企业全称、对外简称等)将更新展示。认证的有效期将从审核通过当日增加一年。
●包含两个审核项目的费用:
1、新旧主体的变更审核服务费用,目前限时免费。
2、新主体的认证服务费用,详见:认证费用及年审说明。
注:若主体变更认证失败,企业成员规模费也会原路退回(审核结果失败后15个工作日左右退回),认证审核服务费用300元不会退回。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两种类型,均可申请主体变更:
注意:主体变更的唯一判断依据,是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变化。若统一代码没有变化,可提交最新资质重新认证,无需申请主体变更。
1、类型一:旧认证主体(企业A)因业务调整需要更换新主体(企业B),且双方属于有主体股权/法人关联的公司。
适用主体关联的关系如下:
① 属于同一法定代表人
——适用于变更主体双方(企业A和企业B)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
② 属于控股母子公司关系
——适用于变更主体双方(母公司A和子公司B)有控股关系的母子公司。
③ 属于同一母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再下级子公司的关系
——适用于变更主体双方(子公司A和子公司B)均是同一个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再下级子公司。
④ 属于总分公司关系
——适用于变更主体双方(总公司A和分公司B)是总分公司关系,需要提供总分公司关联证明。
⑤ 属于同一总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
——适用于变更主体双方(分公司A和分公司B)均是同一个总公司的下属分公司。
2、类型二:旧认证主体即将注销且已进入清算流程,或旧主体还没注销(有效存续)但公证书可以写明即将注销的事实,或旧认证主体已注销,需更换新主体。(此类型有公证要求)
(若公证处答复旧主体已经注销了,无法使用旧主体名义公证,建议以旧注销主体的法人名义去申请公证书)
适用场景:企业因发生合并、分立、解散或被宣告破产等情况即将或已注销,无法继续使用旧主体续期认证。此类型有公证要求。
注意,吊销执照/责令关闭等因行政处罚注销的企业不支持申请。个人股权关系之间的企业不支持变更主体。
●注:
1、如非母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都需要额外提供公证书评估。
2、若旧主体已注销,但符合免公证的类型,可无需额外提供公证书评估。可免去公证要求的类型请点击主体变更申请材料及公证指引查看。
以上适用场景所需的申请材料,要求详见「主体变更申请材料及公证指引」
三、申请限制
1、旧主体必须是当前已认证、或曾经已认证但过期的企业账号。目前仅支持认证类型为「企业法人」的企业申请主体变更;(新旧主体都需要为「企业法人」的企业)
2、旧企业主体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属于行政处罚,不支持申请主体变更;
3、旧主体和拟变更新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一致,否则属于同一主体,无需申请主体变更,可通过重新认证来更新企业工商信息;
4、境外主体账号暂不支持主体变更申请,目前仅支持中国大陆地区主体账号;
5、该账号与旧主体均不存在因违反企业微信相关规则、违法违规或侵权导致其账号被处罚、被投诉,或存在未支付订单、未支付违约金、保证金、赔偿金等潜在争议的异常情况。否则,不支持主体变更认证申请。
6、主体已注销,能提供工商部/法院提供的清算材料(需写明A主体(旧主体)变更到B主体(新主体)的情况),支持主体变更申请。
若主体已注销,无法提供工商部/法院提供的清算材料的,不支持主体变更申请。